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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人员超越权限代理公司签署保证合同是实践中非常常见的一种情形,对此,公司稍有不慎将面临无辜承担保证责任或赔偿责任的风险。本文中,笔者将结合近期代理的一起保证合同纠纷,就公司如何科学应对该问题进行分析,希望给遇到类似问题的企业家、同仁提供一点参考。 【案情简介】 某公司系一家生产水泥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职权。对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章程未作规定。 2022年,公司的客户张三(下称“债务人”)因资金短缺向李四(下称“债权人”)借款1000万元。对于该借款,公司经营部经理(下称“公司工作人员或经营部经理”)未经公司股东会及执行董事同意,擅自代理公司为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经法院委托鉴定,保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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