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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的霸王条款:ofo、摩拜、智享,哪家更多

创事记  · 公众号  · 科技媒体  · 2017-03-17 16:58
一年一度的315晚会结束了,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绝非一场晚会就能承载的。  虽然顶着所谓“共享单车”的光环,但实际情况是,不论是ofo、摩拜,还是智享、bluegogo,抑或是永安行,本质上都是“单车租赁”服务。  那么,从“租赁服务”来看,这些如火如荼的所谓“共享单车”实为“互联网+租赁单车”服务,到底有那些“消费陷阱”或“霸王条款”应该予以重视呢?      服务本质:所谓“共享单车”应为商业性质的“互联网+单车租赁”服务从服务本质上来看,这些单车租赁平台或服务与其他领域的租赁服务并无多大区别。  各个平台作为车辆所有人,将其自有车辆用于出租经营,本身是很常见的商业服务,并无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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