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新增设立“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并制定了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该公示对护理类项目进行了整理并调整了价格,明确特级护理和一级护理的价格,并适当上调重症监护护理和造口/造瘘护理价格。同时,《公示》还废除了22个现行护理类项目并修订导尿项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增‘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首次新增设立“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并制定了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该服务指在没有家属和护工参与的情况下,完全由护士、护理员承担患者全部生活护理。
关键观点2: 价格调整和公示细节
《公示》对护理类项目进行了整理并调整了价格,其中特级护理和一级护理价格有所调整。重症监护护理和其他相关护理也有所调整。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单位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关键观点3: ‘免陪照护’适用范围和费用
‘免陪照护’仅适用于特级护理、I级护理服务患者。医疗机构在开展特级护理、I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同时提供免陪照护服务的,可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收费的同时,收取该项目费用,且暂不纳入医保报销。此外,免陪照护患者家庭可自行雇佣护理员,需通过市场化解决。
文章预览
湖南医保发文 拟新增“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 记者12月5日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关于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已发布,规整了我省现行护理类项目并调整制定了价格。尤其是新增设立“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发布的《公示》明确,护理类项目实行通用型项目管理,制定政府基准价,各地按基准价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超过15%。其中,在长部省属医院可按基准价上浮10%;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通用型项目执行政府基准价下浮15%统一管理。 《公示》重点上调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价格,适当上调重症监护护理、造口/造瘘护理。 (详情可见下图并放大阅读) 例如,特级护理指为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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