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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见 | 翟志勇:数据信托能否解决数据安全之困?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 2021-09-06 07:45
论数据信托:一种数据治理的新方案作者:翟志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科协-北航科技组织与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法学博士。来源:《东方法学》2021年第4期。文字复制自微信号“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2021-07-21。内容摘要数据信托的提出是为了解决数据主体与数据控制者之间不平衡的权力关系,从而在数据流通和交易中确保数据隐私和安全。数据信托存在两种不同的方案:一种是美国的“信息受托人”方案,对数据控制者苛以信托受托人义务,目前还停留在理论阐述阶段;另一种是英国的“数据信托”方案,建立第三方机构提供独立的数据信托服务。英国已经推动了各种数据信托试点,提炼出数据信托生命周期的六个阶段和五种法律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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