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某女明星在美国找代孕并疑似弃养,牢牢地占据了热搜。像我这样不去关注娱乐新闻的人,也从朋友圈、订阅号里看到各种消息。
从支离破碎的信息里,看不出女明星找代孕的原因,大家推测是因为怕影响身材和事业,而不是自己怀不上。如果是这个原因的话,我倒忍不住说几句。
生孩子不容易,养育孩子更难。父母与孩子之间,不外乎以下这三种情况:
1、能生,能养;
2、不能生,能养且想养;
3、能生,不能养;
至于还有一种不想生,也不想养的家庭,就是丁克家庭。只要是夫妻双方共同的选择,倒也无可厚非。
注意,我上面分的都是能生,而不是想生。能生是指有能力生,不能生就是指不孕不育或同性恋等家庭。
在上面提到的三种情况下,皆大欢喜的就是第一种;遇到第二种情况是非常不幸的,所以有些父母会到国外寻求代孕;第三种情况,如果是父母亡故,那孩子就会成为不幸的孤儿,如果是父母生下孩子后不要,则触犯了我国的刑法,犯了遗弃罪。
第二种情况,是唯一可以选择代孕的情况。
要知道,孕期只有短短的九个月,而养育孩子,给他吃奶,陪他玩耍,给他教育,在18岁以前都有养育责任,这需要足够的爱和足够的耐心、责任。
如果能生但不想生孩子,从而去找了代孕,不管是什么重大的理由,都一定不会有足够的爱去养育他(她)。这可能就是女明星居然不愿养孩子的底层原因,因为没有足够的爱,没有足够的责任感。
孕而不养,可悲、可恶、可怜。
愿天下父母都能成为第一种能生、能养的父母。愿天下的孩子都能由靠谱的父母的养育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