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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要求50岁退休,高院:满55才行,驳回!

薪人薪事企小薪  · 公众号  · 职场  · 2024-09-24 12:12

主要观点总结

方家琪是律师执业者,其在律师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后申请退休。市人社局根据其律师身份认为其属于技术岗位工作,退休年龄应为年满55周岁,故不予批准其退休申请。方家琪不服,先后提起诉讼和上诉,最终向江苏高院申请再审。本案主要围绕律师岗位是否属于技术岗位、退休年龄如何认定等关键点展开。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律师身份认定

律师执业需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方家琪基于其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成为执业律师,因此其律师身份被认定。

关键观点2: 技术岗位认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法律职业资格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范畴,因此方家琪的律师岗位被认定为技术岗位。

关键观点3: 退休年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技术岗位上的女工人退休年龄为年满55周岁。方家琪在申请退休时年龄未满55周岁,因此市人社局对其退休申请不予批准。

关键观点4: 案件进展

方家琪先后提起诉讼、上诉和再审,但结果均为驳回其诉讼请求,其要求按女工人年满50周岁退休的请求于法无据。


文章预览

来源:劳动法库(ID:laodongfaku) “ 方家琪,女,1968年5月12日出生。1989年6月1日起至2002年3月31日止在南京某大酒店工作,为全民所有制工人;自2009年2月1日起,先后连续在数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并工作,从事律师工作。 2018年4月,方家琪所在律所向市人社局提出准予方家琪50周岁退休的申请。 2018年5月24日, 市人社局作出《不予批准退休审批决定书》, 决定不予批准。人社局认为,方家琪是律师,属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55周岁。 方家琪不服,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律师执业属专业技术岗位,退休年龄认定需年满55周岁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争议焦点是市人社局认定方家琪的身份为律师系专业技术岗位、需年满55周岁方达到退休年龄是否具有合法依据。 方家琪认为,其岗位虽为律师,但身份是工人,且律所也认可方家琪的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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