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池风晓
简书签约作者 生活在北京的一名80后女摄影师。 白天理性夜晚感性的摩羯。 认为世界本是通明剔透,世间万物与人类一样,都是一种生命。 从小爱幻想,尤其喜欢做白日梦。初中的时候开始写日记,从此对文字的热爱一发不可收拾。 我喜欢旅行,喜欢逛老街,喜欢阅读经典与欣赏一切与中国历史、传统文化相关的东西。 有一个小小的梦想,希望可以用现代的语言重新演绎经典,让更多的朋友看到经典文学中的美丽。 曾用笔名:看风听雪 微信:caicai_100102 微信公众号:chifeng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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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日更活动点评】十一班第六周文章点评总结

池风晓  · 简书  ·  · 2017-12-11 22:45

1、《我的爸爸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男人》作者:小维维_d991

这是一篇关于父亲的文章。

尤其是开头的第一段,画面感很强,对下面父亲的出场做了成功的铺垫,让读者明确的知道,接下来“我”要开始讲“我父亲”的故事了。

文章中的父亲形象也很具体与清晰。

这些都是本篇文章的优点,是值得学习的地方。

尤其是那些发生在“我与父亲”之间的事件,每一件读起来都有种让人历历在目的感觉。

文章不足的地方发现有以下几处:

1、丢字现象。比如:

改:我爸用一辆自行车一直把我从幼儿园……

2、词句重复。比如:

这里的两个半句表达的是一个意思,都写上就重复了,所以,可以改为:初中那会儿,我觉得我爸真啰嗦得像个“娘们儿”……

3、事件列举偏多

文中的老爸,送衣服、送报纸、接送我上下学、鼓励我按自己的决定行事……

我想,大概作者是想通过列举无数的小事件,突出父亲对自己的爱以及父亲在“我”心中的重要地位。

然而,其实,像这样的小文,当我们没有成熟的写作驾驭能力的时候,与其让它面面俱到,不如集中火力,挑一件扎心的事详细描述。

就好像是跳水,把难度系数降低,然后将动作努力做到百分之百。

朱自清的《背影》一文,其实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典型。

在文章一开始,朱自清先生总会想起父亲的背影,然后在下面的大段文字里,只通过一件事——父亲到车站送“我”,然后便展开细节的描述与刻画,让父亲的动作与背影跃然在人们的眼前。最后,朱自清先生又用一段总结性的文字,简单说明“我”与父亲之间真正相处的关系,与父亲在站台送“我”时的样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不花哨,不繁复,父亲对孩子那份质朴的爱,就这么直白的跃然于纸上。

舒明月曾在她的《写作大师课》这本书中曾提到一个观点,她认为:写作最好的老师,不是写,光写不读,有时只会让人在原地转圈;要想提高自己的写作文笔,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去阅读,不是阅读那些流行的东西,而是阅读经典,阅读那些经得起时间打磨后依然流传至今的文字。

只有从它们的身上汲取最优质的养分,写作人才会成长得更快。

2、《我想和你写一辈子情书》作者:雪迹_

日记体类型的文章。关于离世的爱人和回忆,全文的生活气息很浓,关于生活片段的描写可圈可点,非常贴近生活。

竟无端地让我一下子想起了自己与老公相处时的生活点滴,所以,如果从与读者产生联系这一点来说,本文很成功。

但,如果从文章结构上来看,就显得不那么令人满意了。

首先,既然是以日记的形式出现,一般就需要遵循时间的规律——按时间正序或按时间倒序,对事件进行描写。

在这篇文章中先后出现了两个日期,分别采用男女两个主角的视角进行描写。且女主在前,男主在后。

女主时间为:2017年8月20日;男主时间为:2017年5月4日。

这看起来似乎有些像是倒叙的手法,然而细细琢磨一翻,又不是。

什么是倒叙?倒叙是把最突出的事件与片段先行写在最前面,然后再从事件的开头按事情先后发展顺序进行描述。

而本文中的女主视角回忆并没有先后顺序,没有发展,完全是很随意的描写。

其次,当男主视角讲完故事后,整个故事反而拖沓了,让人有种好像没有讲完的错觉。

所以,与其这样,不如将后面男主的部分删去。从一而终的,用女主一个人的视角回忆反而更好。

就好像电影《泰坦尼克号》一样。

千万不要总是想着创新结构写法,传统的写作套路其实没什么不好。

一定要时刻记得一件事:对于写作来说,我们都一样,不过是才刚刚学会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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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天无戒极限挑战营第3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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