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从法律和实践视角解读并购审查中的反垄断承诺制度以及相关制度下的调查程序。包括并购审查中的反垄断承诺、附加限制性条件的类型、案例全景分析、违反承诺方案的调查程序与法律后果等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并购审查中的反垄断承诺制度
反垄断法语境下,并购审查指符合规定情形,达到申报标准的交易需要进行的经营者集中审查。交易方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提出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以减少交易可能对市场竞争带来的不利影响。
关键观点2: 附加限制性条件的类型
限制性条件包括行为性条件、结构性条件和综合性条件。行为性条件主要通过约束交易后的市场行为以保障市场的公平性,结构性条件要求企业剥离特定资产以降低市场集中度并消除竞争损害风险。
关键观点3: 案例全景分析
统计显示,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共有62起经营者集中被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这些案例在行业分布上呈现出显著差异,主要源于各行业的市场结构、技术壁垒及竞争特性。反垄断执法机构会根据具体行业特点和并购可能带来的市场影响,采取不同的限制性条件措施。
关键观点4: 违反承诺方案的调查程序与法律后果
违反承诺方案将触发调查程序,调查手段与一般针对垄断违法行为的调查无本质区别。违反承诺方案可能面临罚款,最高可能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幅度可能进一步提高。此外,还可能要求对此前已经审查通过的并购交易限期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
文章预览
本文将从法律和实践视角解读并购审查中的反垄断承诺制度以及相关制度下的调查程序。 作者丨 吴鹏 龙睿 张津剑 引言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反垄断执法动向引发关注。本文将从法律和实践视角解读并购审查中的反垄断承诺制度以及相关制度下的调查程序。 一、并购审查中的反垄断承诺 在反垄断法语境下,并购审查指符合规定情形,达到申报标准的交易需要进行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审查中,为减少交易可能对市场竞争带来的不利影响,交易方可以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提出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 1、相关法律依据解读 《反垄断法》第三十五条: “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 《反垄断法》第三十五条赋予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在特定条件下对经营者集中案件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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