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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装可视门铃侵犯邻居隐私权?法院判了→

深圳特区报  · 公众号  · 深圳  · 2024-06-19 20:0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因邻居安装可视门铃引发的矛盾和对簿公堂的事件。孙女士认为邻居安装的可视门铃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将邻居告上法庭。被告方出于防卫和取证的目的安装了可视门铃和摄像头,但法院认为其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判决拆除可视门铃和摄像头。同时,法官也提出了在安装带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前应先征求邻居意见的建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邻居安装可视门铃引发矛盾

孙女士与邻居因可视门铃的安装产生矛盾,最终对簿公堂。

关键观点2: 原告认为侵犯隐私权

孙女士认为邻居安装的可视门铃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因为能拍摄到她的隐私信息。

关键观点3: 被告的辩解和行动

被告方辩称可视门铃和摄像头是为了防卫和取证,但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侵权。

关键观点4: 法院的判决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拆除可视门铃和摄像头,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5: 法官的建议

法官建议在安装带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前应先征求邻居意见,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物业寻求帮助。


文章预览

家住北京的孙女士和她的邻居长期有矛盾 最后还因为邻居家安装可视门铃 双方对簿公堂 因邻居装可视门铃 将对方告上法庭 对簿公堂的两位女士住在北京市昌平区的同一个小区、同一栋楼内的同一层。两家人共用同一个楼道,是对门的邻居。 去年,原告孙女士发现,邻居家门上安装的可视门铃是有摄像功能的,她认为,这种带摄像功能的装置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它能拍到我是谁,几点到家,几点出门,谁来过我们家,我们跟谁出去过。我们只要一开门,隐私信息完全可以被录到,而且是持续录。我认为这是最直接的侵犯隐私行为。 于是,原告孙女士把邻居于女士和于女士的女儿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要求被告拆除掉摄像头并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一万元 。对于原告方的诉求,被告于女士一家并不认可。 被告 于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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