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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放宽!金华公积金贷款迎来利好消息

浙中指挥长  · 公众号  ·  · 2024-03-13 21:00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设为星标据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金华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放宽。具体通知原文如下: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其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购房所在县(市、区)、金华开发区范围内房屋信息为准。本通知自2024年3月18日起施行。申请需满足两个条件,购买区域此前无房,申请者或家庭名下无公积金贷款。这意味着,从3月18日起,用公积金购买的区域内(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无房,不管其他区域有房有商贷,就算首套房。政策调整前,公积金贷款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你在婺城区有一套商贷自住房,想在金东区买套改善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认定为二套房,利率需3.575%,调整后,申请公积金也能按照首套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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