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章介绍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情况,并详细说明了发行人针对资金自动归集所采取的内控制度及其整改措施。同时,也介绍了会计师针对该事项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审计及财务报表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键观点2: 资金自动归集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博锐智远减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资金自动划转归集至集团财务公司的情况。2023年6月后,公司提高了留底额度,至今未触发自动归集的情形。
关键观点3: 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公司针对资金自动归集采取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财务公司风险控制等。经核查,公司对资金自动归集的内部控制在报告期内是健全并有效防止自动归集情形的。
关键观点4: 公司整改措施及效果
公司为进一步防范和化解与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风险,采取了关闭青岛博锐工商银行账户自动归集功能、完善公司内部关于防范资金自动归集情形的管理办法等措施。经核查,这些措施是有效的。
关键观点5: 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意见
会计师通过查阅相关文件、选取样本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获取相关账户对账单等方式进行了核查,并认为公司关于资金自动归集的内部控制是健全有效的。
文章预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接受株洲时代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审计了发行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 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 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2023年3月29日、2024 年3月27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号分别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202545号、毕 马威华振审字第2303442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3432号)。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 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审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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