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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川渝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其中提出,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无需取得资质认定;法律法规已明确相关领域(建设工程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及其在用建设工具、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许可管理部门的,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川渝两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受理上述领域检验检测资质认定事项申请。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川渝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川渝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统一准入范围,避免相同事项的重复认定、评审,努力营造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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