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新则

律师做法律服务产品的3个典型误区

新则  · 公众号  ·  · 2024-07-11 19:04

文章预览

律师做法律服务产品,典型的三个误区就是—— 没有基于客户需求做产品; ‍ 没有考虑获客方式做产品; ‍ 没有重视内部积累做产品。 文|余朋铭 新则创始人 最近在我的朋友圈里,开始出现越来越多有关法律服务产品的动态信息。我发现不论是各地律协还是律所,都在通过各种创新大赛的方式,推动所在地区、律所内部的律师、团队,打造属于自己的法律服务产品。 这是一个好的现象。因为从长期来看,这是法律服务行业从粗放到成熟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必然要经历法律服务的专业化,以及作业、服务流程的精细化。法律服务产品就是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形式。 与此同时,我也看到很多律师、团队,在打造自己的法律服务产品时存在一些明显误区。如果不作调整或者改变,所做的法律服务产品往往会流于表面。 所以今天这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