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接到钱某龙的报案,指控王某强及其公司未按承诺支付报酬,涉嫌诈骗。但经调查后,认定该案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此前媒体报道称,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报案称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双方争议源于合作拍摄的电影《八角笼中》的票房分成问题。王宝强工作室对此回应称签订的分约履行到位,静待法律结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报案情况
钱某龙报案指控王某强及其公司未按承诺支付报酬,涉嫌诈骗。
关键观点2: 警方调查
警方认定该案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关键观点3: 媒体报道
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指控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双方争议源于电影《八角笼中》的票房分成问题。
关键观点4: 王宝强工作室回应
王宝强工作室回应称签订的分约履行到位,承诺过的帮助从未食言,静待法律结果。
文章预览
11月25日晚,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发布情况通报: 11月20日,我局接到钱某龙报案,称其受四川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到公安机关控告王某强及其公司未按承诺向该公司支付报酬,涉嫌诈骗。 经询问报案人,并对其提供证据逐一审查后, 我局认定报案反映的问题系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已告知报案人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据此前报道,11月21日,“王宝强被举报涉嫌诈骗”登上热搜第一。据媒体报道,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向警方报案称,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据悉,双方曾合作拍摄《八角笼中》,但在票房分成上存在争议。当晚,王宝强工作室回应称: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承诺过的帮助也从未食言。无愧于心,也绝不负信任,静待法律结果。 来源:“成都郫都公安”微信公众号、中国新闻网 编辑:曹路遥 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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