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猎卷

合同法总论的体系书到了更新的时刻

猎卷  · 公众号  ·  · 2024-07-13 12:00

文章预览

‍ 点击 蓝字 关注 近十年来,伴随着民法典的立法活动,从理论到立法,再到司法实践,再到司法解释,然后再回到理论的再体系化,合同法总论的体系书到了更新的时刻。 《民法典》第584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本条规定的后半段就是所谓的“ 可得利益损失 ”,从正面来讲,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从反面来讲,就是“ 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 可预见性规则 ”。 说句实话,这个规定的理解并不难,但是我却发现,许多经典教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