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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行侠 编辑 | 吴擎 本文是一篇读者投稿。 2007年,国家司法部门试引进社区矫正,作者本人成为一名志愿者,主要向女性犯罪嫌疑人普及的话题——常常是关于女性自身如何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其中,她见证了不少“两怀妇女”的故事。 “两怀妇女”指的是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因涉嫌犯罪而处于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这个群体在法律上享有一定的特殊保护和关照,以体现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 作者此前曾在南风窗发表多篇关于“两怀妇女”的稿件。 而此文特殊之处在于,作者早年因脊髓灰质炎后遗症,成为一级肢体残疾人。因肌肉萎缩,骨骼变形,脊椎和腰椎病变侧弯严重,骨盆畸形盆腔狭窄,全身脂肪匮乏,几乎不具备任何备孕条件。 为了成功孕育孩子,她经历了生理与心理的磨难。母亲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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