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一位学员王总开了一家纺织品工厂,由于近年来原材料市场行情波动太大,导致王总的工厂盈利越来越不稳定。在听了我们讲的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课程后,王总决定寻找一家原材料供应企业进行长期股权投资。
经过一番认真挑选后,王总选定了当地一家中型的原材料供应企业进行投资。按照协议,王总投资后将拥有这家企业25%的股权,成为这个原材料供应企业的第三大股东。
不仅如此,该企业还承诺王总,在王总的企业购买原材料时,王总可以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到自己工厂所需的原材料。与此同时,由于这个原材料供应企业的合伙人是一对亲兄弟,该企业希望王总不要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只拿取相应的投资收益。
那么,王总在这次长期股权投资后,核算长期股权时应该使用什么方法呢?
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
长期股权的核算方法有两种:
成本法和权益法。
这两种核算方法的区别
1.核算范围
当投资方占股比例在20%~50%时,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拥有共同控制权或重大决策影响,应当使用权益法计算,即联营或合营。
其他的比例,如出资比例在50%以上(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方实施共同控制)或20%以下(投资方不能对被投资方实施共同控制),都要采用成本法计算。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应当采用成本法计算。
2.核算方法
对于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计算方法,多数资料都写得过于复杂,大多有很多会计专用术语掺杂其中,十分晦涩难懂。在此为大家简单地分析一下,将最实用的部分分拣出来,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成本法的计算,可以简单地理解为
收付实现制
,即不管被投资企业是盈利还是亏损,我们只有在被投资企业将发股利时才能确认自己的收益。并且,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上,只要没有增加或减少投资,一般情况下账面不会发生调整
而权益法的计算,可以看成是
权责发生制
。也就是说,被投资企业如果年终有了利润,不管企业是不是要分这部分利润,投资方都可以按照自己所占的股权比例确定自己的投资收益,并调整自己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应账面,反之亦然。
在被投资企业有分红行为时,被投资企业的资金从公司流向了股东。这时,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值就会减少。
然而,权益法的本质是要反映投资方在被投资企业所占有份额的价值,一旦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减少了,那投资人所拥有的份额也会相应减少。
而在会计合并报表时,一般都用成本法作为基础(要纳入合并报表这个范围的,一般都要在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情况下),这时是要选用成本法的。
让我们回到最初的问题,王总在被投资的企业占股比例是25%,一般情况下应采用权益法来计算。但由于经过协商,王总对被投资企业并不具备共同控制权和重要决策的参与权,因此王总这次的长期股权投资将以成本法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