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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局(管委会)、镇: 根据《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3〕3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战新办〔2024〕3号)相关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浦东新区创新型企业总部奖励申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23年度已获“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且符合《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八条关于奖励相关要求的浦东新区企业。 二、申请程序 (一)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向属地管理局或镇提交企业奖励申请材料。 (二)管理局或镇对企业奖励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核实,将奖励申请转报函、企业奖励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光盘材料一份)提交至区发改委。 三、申请材料要求 (一)企业需准备的材料 企业奖励申请材料应包括: 1. 资金申请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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