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我市开展“金融助企行动月”精准对接活动,宣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包括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益和反诈小常识。活动由市财政局联合多个金融机构和部门共同推进,旨在提升金融服务市场主体能力,加大金融政策及知识推介力度。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活动背景和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开展了“金融助企行动月”精准对接活动,旨在提升金融服务市场主体能力,通过宣传金融政策和知识,加大金融政策及知识推介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关键观点2: 宣传内容
宣传内容包括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具体解释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益,包括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和信息安全权。同时,还宣传了反诈小常识,提醒公众警惕陌生电话、不明链接和高收益投资等金融风险。
关键观点3: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金融机构的责任,有利于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
关键观点4: 公众应注意的事项
公众在面对金融消费纠纷时,应拨打12378、12345或向金融监管部门面访、邮寄信件进行维权。同时,要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电话、不明链接和高收益投资等,保护个人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文章预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我市开展了“金融助企行动月”精准对接活动,市财政局联合人民银行佳木斯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佳木斯市分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佳木斯监管分局梳理了相关金融政策与知识,进一步向市场主体宣传金融惠企政策信息,加大金融政策及知识推介力度,提升金融服务市场主体能力。本期宣传内容如下: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相关知识宣传(银行篇) 一、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益 (一)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维护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建立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二)保障金融消费者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