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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发布2家认证机构认可公告

质量与认证  · 公众号  ·  · 2024-10-11 13:00

主要观点总结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公告,暂停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良好生产规范认证认可资格六个月,并注销上海质量技术认证中心一般产品认证认可制度的认可资格。文章还包含了具体的公告细节和发布单位的联系方式。文章所用视频、图片、文字部分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属原作者所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CNAS暂停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良好生产规范认证认可资格六个月

根据机构申请和《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的规定,CNAS决定自2024年9月20日起暂停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认可资格。期间该机构需告知受影响的客户,并不得继续宣传其认可状态、开展认证活动。

关键观点2: CNAS注销上海质量技术认证中心一般产品认证认可制度的认可资格

根据机构申请和规定,CNAS决定自2024年9月30日起注销上海质量技术认证中心在一般产品认证领域的认可资格。注销后,该机构需停止相关宣传,收回并销毁带有CNAS认可标识的认证证书等文件。

关键观点3: 发布单位的联系方式和信息来源

发布单位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提供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传真。文章的信息来源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并声明所用视频、图片、文字部分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属原作者所有。


文章预览

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官网消息,CNAS近日发布公告,经机构申请,暂停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良好生产规范认证认可资格六个月,注销上海质量技术认证中心一般产品认证认可制度(暨产品认证基本认可制度)的认可资格。详情如下: 总第901号 经机构申请,根据《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2)的规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决定自2024年9月20日起暂停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良好生产规范认证认可资格六个月。认可资格暂停后,该机构应将暂停信息及相关后果告知其受影响的客户,不得有不当延误。在被暂停认可资格期间,该机构不得以获准CNAS认可的名义,继续在上述认证领域内宣传其认可状态、开展对客户的初次认证和再认证活动。 特此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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