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安徽芜湖三山交警大队夜查行动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涉案男子章某被查出呼气酒精含量达173mg/100ml,血液酒精含量更高达186.79mg/100ml。章某因醉驾被吊销驾照并面临刑事责任。交警呼吁公众,特别是在春运期间和年关,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并主动劝阻酒后驾车行为。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发生时间与地点
案件发生在2024年12月11日晚22时许,地点在安徽芜湖。
关键观点2: 涉案人员及行为
男子章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他呼气的酒精含量和血液酒精含量均超过法定标准。
关键观点3: 处罚及后果
章某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面临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
关键观点4: 交警提醒
交警呼吁公众特别是在春运期间和年关,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并主动劝阻酒后驾车行为。强调亲朋聚会宴饮时应重视酒后驾驶的危害性。
文章预览
2024年12月11日,安徽芜湖。晚22时许,三山交警大队在夜查行动中,查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男子章某,其呼气酒精含量为173mg/100ml。经询问得知,章某当晚和同事聚餐饮酒,酒后约了代驾,但代驾迟迟未来,他便先开车将同事送走,然后又去找代驾,结果途中被查获。 经血检,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6.79mg/100ml,确属醉驾。目前,章某已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还因涉嫌 危险驾驶罪 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 :春运来临,又临近年关,亲朋好友聚会宴饮多。请大家牢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坚决抵制酒驾醉驾,坚决劝阻亲朋酒后驾车,主动帮同桌饮酒人叫代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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