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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乘客“开门杀”致人伤残,谁担责?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 公众号  ·  · 2024-07-08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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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服务使我们的出行更加便捷高效,但潜在的安全风险也随之而来。网约车公司是否有效监管,司机是否规范行车,乘客是否文明乘车,无论哪一方疏忽大意,都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网约车乘客“开门杀”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二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19.8万元,网约车司机对此次事故承担70%责任,赔偿受害人82.1万余元,网约车公司对司机的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乘客承担30%责任,赔偿受害人35.2万余元,对该部分,网约车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一日傍晚时分 乘客小阳在网约车平台叫到一辆网约车前往目的地。临近目的地,在路口依次停车等侯红绿灯时,小阳想下车。在征得网约车司机王先生同意后,小阳从后排打开右侧车门下车。而此时,驾驶电动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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