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消防设备配电方面的变化,包括征求意见稿和试行版之间的差异。涉及消防配电线路的保护、应急照明配电箱、消防设备的供电范围、防火卷帘门等的供电问题,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消防配电线路的保护设置变化
针对消防配电线路的保护设置,征求意见稿有更具体的要求,不能设置过负荷保护的范围有所限制。
关键观点2: 消防设备的供电变化
消防设备的供电范围有所调整,防火卷帘门等的供电问题得到了关注,明确了供电的具体要求和限制。
关键观点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变化
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也有新的规定,明确了某些情况下可以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关键观点4: 其他细节变化
还包括了排烟防火阀的功能、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要求、事故排风机的手动控制装置的设置、UPS电源室的设计等细节的变化。
文章预览
提示:2024版只是征求意见版,具体实施需要等正式版发布。 2024年征求意见稿: 11.1.1 引至消防灭火装置(包括消防水泵、气体灭火装置等)、消防控制室(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设备)、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的消防配电线路,不应设置动作于切断电源的过负荷保护。至其他消防设备的配电线路,可采用具有过负荷保护功能的保护电器。 2022年试行版: 11.1.1消防配电线路,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至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灯具的配电线路,可采用具有过负荷保护功能保护电器。 变化: 设置过负荷保护的范围具象化了,相对来说不能设置过负荷保护的范围变小了。那么至防火卷帘门、至防火门监控模块、至余压监控器的回路可设置过负荷保护功能的保护电器? 2024年征求意见稿: 11.1.5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设置在电气竖井内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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