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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遇上暑假 戏水降温、登山纳凉 成为众多游客的首选 若不慎发生意外 我们该如何依法维护权益 62岁的岳女士报名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旅行社为她购买了某景区套票,包含玻璃吊桥、高山峡谷漂流等游玩项目。 岳女士在景区工作人员安排下坐上漂流橡皮筏,漂流到第三个坑口时,摔在流水槽里的石头台阶上。岳女士被送往医院,经诊断:腰椎体压缩性骨折。后来,经鉴定为九级伤残。 岳女士将旅行社和景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408245元。 案 件 审 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旅行社作为旅游线路的策划者和旅游服务的提供者,应对游客进行全面的安全提示,对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尽到告知、警示义务,不应为游客安排与年龄、身体条件不相符的旅游项目。 高山峡谷漂流 属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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