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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下班途中因避坑摔伤算工伤吗?结果出人意料!| 人力资源法律

人力资源法律  · 公众号  · 职场  · 2024-06-26 08:45
案例编辑 | 人力资源法律小编实务案例,仅供朋友圈分享。欢迎投稿实务文章,信箱:szlaw@qq.com2021年3月15日1时15分,王飞下班骑电动自行车途中由于躲避路面凹坑摔倒受伤,发生交通事故,左侧髌骨粉碎性骨折。2021年3月20日,交警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证明王飞发生事故的形成原因无法具体查明。2021年12月22日,王飞与市政公司签订协议书,因市政路面凹坑导致王飞摔倒受伤,故市政公司赔偿王飞急救费260.47元。王飞于2021年12月1日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于2022年2月22日作出被诉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认定王飞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属于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现决定不予认定工伤。王飞不服,提起诉讼。一审判决:本院无法认定王飞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王飞诉讼请求缺乏依据一审法院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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