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辽宁省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方案通知。该方案旨在积极稳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组织做好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包括市场成员、交易组织、交易结算等方面的详细规定。此外,还提到了储能与电力市场的相关报告和服务。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市场成员
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市场成员有经营主体和电网企业,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
关键观点2: 交易组织
电力市场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中长期交易涵盖年度(多月)、月度、月内交易及电网公司代理购电交易、绿电绿证交易等。现货交易方面,拟于2025年3月1日起,开展辽宁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
关键观点3: 交易结算
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电能量交易价格、容量电价、输配电价等构成。电能量交易价格通过电力市场交易形成。2025年辽宁省燃煤发电中长期市场平均交易价格为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
关键观点4: 其他重要内容
包括售电公司履约保函及其他义务、零售市场管理、发用双方年度交易合约电量的要求、非现货模式下的电力调度安全校核工作、煤电市场监管等内容。
文章预览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近 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了《2025年辽宁省电力市场交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积极稳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确保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案指出: 拟于2025年3月1日起,开展 辽宁电力现货市场 连续结算试运行 。 “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 和“辽宁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通知”具体指导辽宁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 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市场成员有经营主体和电网企业,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 新型经营主体 。经营主体应当是财务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经法人单位授权的内部核算主体、个体工商户、执行工商业电价或具有分布式电源的自然人等民事主体,在交易机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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