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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4-09-05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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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   为支持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进一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印花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营业账簿的印花税   (一)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原已缴纳印花税的部分不再缴纳印花税,未缴纳印花税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部分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二)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对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组项目中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债务人因债务转为资本而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免征印花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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