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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途中燃放烟花?警方:3人已到案并被行政处罚!

平安湛江  · 公众号  · 社会  · 2025-01-03 20:34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描述了一起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和无证驾驶的事件。一名男子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从天窗探出身体燃放“加特林”烟花,对过往车辆和人员造成威胁。涉事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文章强调了湛江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呼吁市民遵守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事件概述

2025年1月1日,一名男子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并存在安全隐患。警方接到线索后展开调查,并依法处理涉事人员。

关键观点2: 禁燃区规定

湛江市有明确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禁放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民需遵守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关键观点3: 法律责任

违反禁燃区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面临罚款、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刑事责任。警方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关键观点4: 警方行动

湛江公安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呼吁市民积极参与,自觉抵制、主动举报非法行为。


文章预览

2025年1月1日凌晨,一辆小车行驶到经开区 某小区 附近路段时,一名男子从小车天窗中探出身体燃放“加特林”烟花。 经开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反映的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迅速锁定涉事车辆及人员,并于次日13时许依法传唤涉事人员到案。经查, 1月1日凌晨1时许,吴某在经开区某码头与朋友翟某、周某燃放烟花。随后,周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小车搭载翟某和吴某离开。在途经经开区某小区附近路段时, 吴某 从天窗探出身体,手持“加特林 ”烟花对着高空燃放,对过往车辆和人员造成较大威胁,存在安全隐患。 经询问, 违法行为人 周某对其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违法行为人吴某、翟某均对其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 目前, 周某、 吴某、翟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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