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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见义勇为”奠定法律之基

中国法律评论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06-29 00:10
文 / 张浩良 常州大学数字法律科学研究所特聘副研究员目次一、是否设立一般的救助义务二、是否需要对救助人一概免责三、对见义勇为条款的规范分析四、如何准确适用见义勇为条款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国传统熟人社会逐渐消失,见义勇为成为了更加珍贵的品行。前些年,部分司法判决不够合情合理,助长了“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的心态。为挽回公众信心,鼓励见义勇为、紧急救助,《民法典》第184条规定了紧急救助的责任豁免制度。然而,这一制度的合理性如何,怎样修改完善以发挥其规范功能?尚须进一步探讨。是否设立一般的救助义务很多大陆法系国家设有一般的救助义务。当有人遇险时,即使是无作为义务的陌生人也应对遇险者展开救助,除非这会让救助者承担极大的生命危险。如果能作为而不作为,行为人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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