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空问答近期推送了不少关于外贸和国际物流方面的问题,笔者计划将行业相关知识总结成一个系列,名为外贸小白成长记,以供分享。
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对国际贸易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1932)
《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1932年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由于这一规则只对CIF合同进行了解释和规定,所以在实际应用中,使用的人并不多。
二、《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Revised A 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由美国9大商业团体联合制定,是美国用来在外贸易中对几种
价格术语
的解释,为美国商会、美国进口协会和全国对外贸易协会所组成的联合委员会所采用。它对下列6种贸易术语做了规定和解释:
(1)Ex Point of Origin 产地交货。
(2)Free on Board(FOB)在运输工具上交货。
(3)Free Along Side(FAS)在运输工具旁边交货。
(4)Cost&Freight(CFR)成本加运费。
(5)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6)Ex Dock目的港码头交货。
三、《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INCOTERMS 2000)
当今国际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惯例就是下面这本《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INCOTERMS 2000),它是国际商会为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国际性的统一规则,自1936年首次公布后,分别在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特别是1990年又多次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但是国际贸易发展速度太快啦,国际商会重新修订编写了《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 010),并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新通则相比2000年版本,更准确地标明了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也增加了大量的指导性贸易解释和图示,以及电子交易程序的适用方式。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只适用
有形货物贸易
合同中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和与交货有关的事项。例如,谁办理货物的进出口清关;谁承担装卸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谁签订运输合同或保险合同。
对无形贸易并不适用。
本系列以2010通则为学习蓝本。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
1、贸易术语的分类
(1)按照适用的运输方式划为两组。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7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4种:FAS、FOB、CFR、CIF。
(2)按照英文首字母缩写分为四组。
E组:启运术语:EXW
F组:(主运费未付)装运术语:FCA、FAS、FOB;
C组:(主运费已付)装运术语:CPT、CIP、CFR、CIF;
D组: 到达术语:DAT、DAP、DDP。
2、常用贸易术语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常用贸易术语是
FOB、CFR和CIF
。近年来,在使用集装箱运输、国际多式联运或含有内陆运输的出口业务中,采用
FCA、CPT和CIP
贸易术语的也在日益增多,本文主要介绍这6个术语的解释和应用。
(1)FOB,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卖方在指定装运港按合同规定日期或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或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方式交货,并及时通知买方;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交到船上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费用取得所需的出口许可和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交商业发票及证明已按本规则履行交货义务的交货凭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协助买方取得运输凭证。
买方负责订立从指定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并将船名、装船点和在需要时其在约定期限内选择的交货时间向卖方发出充分通知;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交到船上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付费用取得进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
【注意事项】
A. 注意船货衔接。
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卖方负责在装运港装船交货。
B. 注意装船通知。
卖方完成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通知,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C. FOB与FCA的区别。
前者仅适应于海洋内河运输,后者适用任何运输方式。另外,FOB以装运港装货上船为交货及风险分界点,FCA以货物在指定地点交给承运人为交货及风险分界点。
【案例】
某合同出售一级大豆2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过合同约定检验机构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在航行途中,突遇台风,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豆的价格出售,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是否应负责?为什么?
【
分析
】
卖方对该项损失不负责任。因为根据《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按FOB术语成交,买卖双方对于货物的风险划分以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为界,卖方只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之前的风险,货物装上船之后包括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则由买方负责。
(2)CFR,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卖方必须签订或取得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在指定装运港按合同规定日期或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或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方式交货,并及时通知买方;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交到船上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费用取得所需的出口许可和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交商业发票及证明已按本规则履行交货义务的交货凭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买方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交到船上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费;自付费用取得进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
【注意事项】
A.
目的港交付地点。
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准确约定目的港交付地点,以便卖方准确核算支付运费。
B. 注意船货衔接
。
虽然买方负担卸货费,但卖方如果未按约定地点交货,发生的卸货费买方不予承担。
C. 注意装船通知
。卖方完成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通知,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D. CFR与CPT的区别。
前者仅适应于海洋内河运输,后者适用任何运输方式。另外,CFR以装运港装货上船为交货及风险分界点,CPT以货物在指定地点交给承运人为交货及风险分界点。
【案例】
甲公司以
CFR
术语与国外X公司签订一批木质家俱出口合同,合同规定最迟装运时间为2019年2月10日。甲公司备妥货物,并于2月1日装船完毕。由于适逢我国春节放假,公司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而货物在2月7日晚因烟花发生了火灾,被烧毁。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分析】
货物损失的责任由卖方承担。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按CFR术语成交,卖方有义务“给予买方货物装船的充分通知”,如果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3)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卖方必须签订或取得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在指定装运港按合同规定日期或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或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方式交货,并及时通知买方;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交到船上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费用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自负费用取得所需的出口许可和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交商业发票、保险单及证明已按本规则履行交货义务的交货凭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买方负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交到船上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付费用取得进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
【注意事项】
A. 办理保险
。
必须明确险别。
B. 象征性交货
。
CIF是典型的凭单交货。
C.
卸货费用。
D. CIF与CIP的区别。
前者仅适应于海洋内河运输,后者适用任何运输方式。另外,CIF以装运港装货上船为交货及风险分界点,CIP以货物在指定地点交给承运人为交货及风险分界点。使用集装箱运输时,应使用CIP术语。
(4)FCA
,Free Carrier(…named place of delivery),货交承运人(……指定交货地点)。
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完成交货后必须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供商业发票和通常的交货凭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协助买方取得运输凭证。
买方必须自付费用签订自指定的交货地点起运送货物的运输合同,并给予卖方充分通知;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所需的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海关手续;按合同约定收取货物,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
【注意事项】
A. 交货地点。
B. 承运人。
C. 保险。
(5)CPT
,
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卖方必须签订或取得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所需的运费;在约定日期或期间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他人接管,或者有后续承运人时,交给第一承运人,完成交货;卖方完成交货后必须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和其他官方授权,并办理出口和交货前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供商业发票和运输凭证或相等效力的电子信息。
买方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及经由其他国家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按合同约定,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
【注意事项】
A. 交货地点。
B. 责任与费用划分。
(6)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卖方必须签订或取得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所需的运费;自付费用取得货物保险;在约定日期或期间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他人接管,或者有后续承运人时,交给第一承运人,完成交货;卖方完成交货后必须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和其他官方授权,并办理出口和交货前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提供商业发票、运输凭证、保险单或相等效力的电子信息。
买方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及经由其他国家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按合同约定,接受交货凭证,支付价款。
【注意事项】
A. 交货地点。
B. 保险。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CIP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险别,即该保险需至少符合《协会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条款C”或类似条款的最低险别(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中的平安险);卖方要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险别投保。
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投保险别,则按惯例由卖方投保最低险别即可,保险金额一般是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加成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