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注我免费获得行业真经新疆能监办日前发布了关于征求《新疆区域电力运营合同(协议)签订及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办法所称电力运营合同(协议)是指市场成员之间为开展电能交易所签订的合同和协议(以下称为合同)。办法所称市场成员包括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力运营机构及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 根据业务类别主要分为营销类、交易类、调度类、输(配)电服务类及其他类合同。合同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示范文本或已备案的标准文本签订,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合同应在交易执行前签订,不得无合同交易。市场成员提供虚假合同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列入电力行业信用评价体系。详情如下: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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