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7月8日,作曲家林莫樵晒出李宇春演唱的歌曲《无价之姐》侵权案终审判决书内容: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查,认定《无价之姐》与歌曲《跟我出发》不构成实质性相似,“《无价之姐》与涉案歌曲在各部音符、旋律上有些许的变化,正是这些许的变化使得二者在旋律表达上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差异”,故不构成抄袭,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网友:“维权不易!保护优秀的原创音乐人。” 林莫樵个人微博截图 随后,李宇春工作室官方微博随后转发了此消息,并配文:“李宇春演唱的歌曲《无价之姐》被诉抄袭侵权一案,历时四年,终于等来法院终审公正判决!在此向所有喜欢《无价之姐》歌曲的朋友们分享终审判决结果,衷心感谢大家长久的信任和支持!” 李宇春工作室官方微博截图 据报道,李宇春演唱的《无价之姐》是2020年综艺节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