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讨论了“国家一级演员”这一职称的规范性问题。文化和旅游部回应称“国家一级演员”是不规范表述,并解释了演员职称的实际情况。文章还指出职称名称滥用国家之名的现状,并表达了对此背后反映出的功利思想和心态浮躁的担忧。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文化和旅游部回应“国家一级演员”属不规范表述
经过调查核实,文化和旅游部确认使用“国家一级演员”是不规范的表述,并已经进行了修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文化和旅游部的相关文件,演员职称分为四级,其中“一级演员”为正高级职称,并未冠以“国家”二字。
关键观点2: 职称名称滥用国家之名的现状
目前存在滥用国家之名的职称名称现象,这背后反映出的是功利思想和心态的浮躁。专家指出,“国家”二字的存在与否对职称名称的意义产生重大影响,不加“国家”二字更显得职称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关键观点3: 文章来源和编辑信息
文章来源于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和九派新闻。编辑为陈祥旺,审核为廖桂金,校对为张铭革。
文章预览
《痛悼!国家一级演员逝世》《突发讣告!国家一级演员逝世》《国家一级演员,被查!》……经常出现在公众视野的“国家一级演员”,是否规范呢? 2月14日,文化和旅游部针对其官方网站上转发的一条内容使用“国家一级演员”的表述,给出了答复:经调查核实,确属不规范表述,现已进行修改。 文化和旅游部回应:“国家一级演员”属不规范表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68号)和《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演员职称分为四级,其中“一级演员”为正高级职称。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此前公示的高级职称评审结果显示,艺术系列的正高职称有“一级演员”“一级编剧”“一级指挥”“一级导演(编导)”“一级文学创作”“一级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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