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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 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 (2024年9月27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升建筑品质,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和碳排放,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规划、建设、运行、改造以及激励保障、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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