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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沪科规〔202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第3批拟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按照《上海市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沪科规〔2023〕4号)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之规定,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我委对异议者的信息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我委对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不予受理。 材料寄送至:市科委科技人才处(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 投诉举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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