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包括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5000元;降低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调整为减70个基点。此外,对于已签订参考LPR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调整利率。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贷款额度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
关键观点2: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调整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此前已签订合同的贷款学生可与承办银行协商调整利率。
关键观点3: 贷款用途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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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 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 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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