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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范围登记存废之思考

市监沙龙  · 公众号  ·  · 2017-12-17 11:08
点击标题下「蓝色微信名」可快速关注企业作为营利性法人都有其经营范围(在国外也有称之为目的事业)。企业一般会将其所预设的经营范围规定于企业章程之中,并据此组织资源要素、开展经营活动。问题在于,这一经营范围是否须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核准,并载明于企业营业执照?这也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值得探讨的问题之一。存废之争理论上,经营范围之于企业的意义经历了从权利能力限制说、到行为能力限制说、再到法定代表人之代表权限制说这样一个历史演变过程。与此相适应,越权或者说超营无效原则也逐渐走向式微。现实中,不少国家和地区因此取消了经营范围登记,或者只在企业营业执照中作类似于“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样的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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