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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栗网畅听会员】400+课时、16000分钟线上课程免费畅听,从此精通不良资产 ▍ 裁判要旨 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 相关案例 (一)北京住总第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非诉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2021)京02执复341号 本院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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