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废止了《喀什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废止规定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决定废止原有的审批程序规定。
关键观点2: 废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原有的审批程序规定即被废止。
关键观点3: 来源
此废止公告来源于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关键观点4: 发布日期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9月11日发布此废止公告。
文章预览
关于废止《喀什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的公告 来源: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喀地环发〔 2019 〕 26 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2024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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