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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执行新政策!在蓉无房者购房提取不受工作地限制

华阳那些事儿  · 公众号  ·  · 2018-06-28 13:29
近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异地转移和离职提取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并于7月1日起开始实施。记者了解到,《通知》对原有政策进行了三项调整。一是调整了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相关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有产权商品住房(含再交易住房)时,申请提取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限制。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购买自有产权住房,所购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购房款发票之日起五年内申请;所购房为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应当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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