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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二巡法官会议纪要:夫妻离婚股权分割裁判观点

法商之家  · 公众号  ·  · 2022-09-22 08:21
来源 | 纵商法慧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投稿邮箱:2823659308@qq.com▲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纪要观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股权,股东有权单独处分该股权。该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因转让该股权所取得的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原《婚姻法》第17条,现《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实务中,尤其夫妻以共同财产出资设立有限公司,股权登记在一方名下时,股权往往作为一方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内容,在财产争夺中作为主要角色出现。非股权登记一方会以另一方无权处分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之所以有此起诉请求,系因一方认为股权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该股权确是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共同财产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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