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2025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企业申报的条件标准、申报流程、动态管理的要求、培育服务的措施等。同时,还包含了相关的附件,如联系人名单、推荐函模板、申请(复核)表、评价标准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企业申报的条件标准
包括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关键观点2: 企业申报的流程
企业需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线上填报,并导出由系统生成的申请(复核)表,报送至注册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落实“全年申报、分批受理”机制,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并及时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
关键观点3: 动态管理的要求
优质中小企业实行有效期制度,企业应在有效期到期前进行复核。还提到了简单更名申请、年度信息更新、规范培育管理、加强运行监测等方面的要求。
关键观点4: 培育服务的措施
包括主动挖掘培育、强化赋能支持、加强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措施,旨在推动优质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文章预览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吧 临港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新型工业化推进办公室、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 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 5 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 (一)条件标准 1. 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 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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