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东省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联动办理工作方案(试行)》,旨在加强两个审批事项之间的衔接联动,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该方案包括统筹兼顾地区审批差异、明确联动审批实施范围、优化联动审批办理流程等关键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衔接联动
这是为了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让企业“少跑一次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观点2: 统筹兼顾地区审批差异,明确联动审批实施范围
由于山东省市县级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权限分布在不同部门,因此需要统筹兼顾不同地区审批差异,明确联动审批的实施范围。
关键观点3: 优化联动审批办理流程,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
通过简化优化两个审批事项的内部工作流程,提高联动办理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惠企高效。申请单位可在申请环节一次性提交两个事项的审批申请材料,并在受理、审查、审批等环节实现“一次性办理”。
文章预览
为持续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衔接联动,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山东省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联动办理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进一步优化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内部联动办理流程,推动实现办事由“多窗、多次”向“一窗、一次”转变,让企业“少跑一次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统筹兼顾地区审批差异,明确联动审批实施范围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韩凯介绍,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是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是有效防控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重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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