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鲍炳章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鲍炳章利用职务之便受贿5401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并擅自决定给予额外补偿,数罪并罚。庭审中,被告人认罪认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鲍炳章的身份和案件背景
被告人鲍炳章曾担任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汇区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因受贿和滥用职权被提起公诉。
关键观点2: 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鲍炳章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01万余元。
关键观点3: 滥用职权的具体情况
鲍炳章违规将某公司列为土地收储补偿主体,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56亿余元,并擅自决定给予该公司额外补偿费0.8亿余元。
关键观点4: 庭审情况
庭审中,被告人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辩护人对部分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发表了意见。庭审有20余名社会公众旁听,合议庭将在评议后择期宣判。
文章预览
2024年8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鲍炳章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鲍炳章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24年,被告人鲍炳章利用担任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汇区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上海虹桥国际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实际或承诺为他人及相关单位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合作、房屋租赁、征收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个人和单位给予的原始股预期收益、本外币现金、购物卡、金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01万余元(以下所涉币种相同)。 2016年下半年,时任徐汇区区委书记兼徐汇滨江地区综合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征收补偿整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被告人鲍炳章,受相关公司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