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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来啦!7月1日起,企业要这样做!

中国会计报  · 公众号  ·  · 2024-06-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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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左上方“ 中国会计报 ”蓝色小字,可订阅本微信。 友情提醒: 私户发工资被查!即日起,不能这样发工资 0 1 一人减资,全员担责! 新公司法于7月1日实施,受此影响,很多企业也有减资的需求,但减资的程序中,有很多容易令人忽视的细节,一旦踩坑,就会带来大量问题,来看一个真实案例。 上海某通信公司诉苏州某信息科技公司 不履行买卖合同项下付款义务 且 未通知减资事宜 ,要求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所欠上海某通信公司的债务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最终法院裁判要旨如下: 1.公司减资决议作出后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无论债权是否确定,是否到期,均不影响其债权人身份。公司减资变更登记完成之前,未到期的债权,尚存争议的债权,都算是已知债权人,公司都 必须进行通知 。 2合同是债的发生原因,签订合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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