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操作细则,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文章明确了资助对象、资助内容、申报程序、审核和资金拨付、监督检查、应用解释及施行日期等相关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资助对象
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企业研发机构。
关键观点2: 资助内容
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企业研发机构的认定资助,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金额根据不同级别企业有所不同。
关键观点3: 申报程序
专题一采用“免申即享”方式资助,专题二和专题三的申报单位需根据发布的条件和内容在线申报。
关键观点4: 审核和资金拨付
由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操作机构受理、审核,立项结果经公示后一次性拨付。
关键观点5: 政策服务建议
企业选择政府补贴项目时,需了解政策内容和申请条件,充分准备项目材料,寻求专业服务机构帮助,注意政策发布后的申报窗口期。
文章预览
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增强研发溢出效应,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一条资助对象 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企业研发机构。 第二条资助内容 专题一高新技术企业 对年度首次认定、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对重新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各重点区域内企业由各区域专项政策支持 专题二“专精特新”企业 对年度首次认定、新引进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赛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资助,国家级、上海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最高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25万元。 “专精特新”企业升级后给予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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