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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开始,中国企业界一直在扯“数据资产入表”,有些机构甚至将此作为开展数字化转型的抓手和动力。 我不看好“数据资产入表”这件事情——既不具备会计可行性,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更没有市场交易驱动力;即使有些企业的有些数据资产具备入表条件(例如直接从外部购买的数据集),但是和企业的总资产比起来,也就是九牛一毛,完全不值得企业和社会对此话题大动干戈。 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热的真正动力,是面向所谓的“数据要素流通”——这就是一个一厢情愿的技术经济幻想。 我来分析一下: 第一,数据是不是“要素”: 根据主流定义,数据是跟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这四个平行的第五大生产要素。什么事物属于“要素”,是一个自由裁量的定义,你们说啥是,啥就是呗;然而,“生产要素”本身并未穷尽,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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