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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减污降碳中心: 为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督促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根据生态环境部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 《上海市排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等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一)执行报告提交及时性检查 对持有排污许可证的全部排污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2024年度执行报告(以下简称年报)、2025年季度/月度执行报告(以下简称季报/月报)的提交及时性开展检查,督促持证单位依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实现提交率100%。 (二)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 对全部市管持证单位及各区不少于25%的持证单位年报内容开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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