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茂化实华披露公告显示,由于工作疏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中梁的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其曾在2021年受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措施。原因是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对紫光新能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关注大额异常成本,导致公司年度报告相关内容披露不准确。此外,茂化实华拟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也引发争议,有董事对选聘中兴财光华事务所的理由和透明度表示质疑。最终,茂化实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查,但一年后才曝光谢中梁的信息披露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茂化实华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后,其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逐渐改善。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谢中梁工作疏忽导致信息披露不一致
谢中梁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工作疏忽导致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受到陕西证监局警示函措施。
关键观点2: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失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对紫光新能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关注大额异常成本,导致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
关键观点3: 茂化实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引发争议
茂化实华拟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财光华事务所,但此决策引发董事会内部争议,有董事对选聘理由和透明度表示质疑。
关键观点4: 茂化实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逐渐改善
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后,茂化实华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逐渐改善,最终撤销了其他风险警示。
文章预览
一年前匆忙更换的“看门人”,竟然有被监管处罚的案底,上市公司却迟迟未能发现。发生这样的怪事,茂化实华给出的理由是“工作疏忽”。 12月27日晚间,茂化实华披露公告显示,由于工作疏忽,导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中梁的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谢中梁实际上于2021年12月23日受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措施。 记者梳理发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紫光新能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对大额异常成本保持应有关注,针对相关营业成本执行细节测试程序不到位,未发现公司2020年冲减以前年度成本180万元,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披露不准确。根据有关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谢中梁、张宝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实际上,对于茂化实华拟变更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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