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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 “东海教育发布” 关注我呦! 东海县2024年县城区 公办小学转学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23〕1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2024年县城(牛山街道)公办小学转学办法,现予以公布。 一、 转学条件 (一)转学需经过原学校同意,符合条件的,原学校在转学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确认,一式两份,一份原学校留存,一份交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到转入学校报名登记。 (二)常住户籍儿童转学条件 1.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2024年6月30日前签发的学校施教区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证(如是不动产权证,监护人及入学对象必须拥有50%以上份额且长期实际居住),常住户口和房产证要相一致。 2.学生及其父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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